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项目一阶段工程废气治理改造项目位于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企业现有厂区内(部分设施位于冀春化工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7°6'17.69",北纬38°20'50.78″。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项目主要内容为将原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改为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020年5月,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8日,经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批复,批复文号:沧县环评改扩[2020]048号。2020年08月0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921MA08G8AE1A001V。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调试运行。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项目一阶段工程废气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10万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项目一阶段工程废气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32755229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15日
《沧州冀春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项目一阶段工程废气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意见)》(全本下载)